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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面設計中的點、線、面的構成

  形象是物體的外部特徵,是可見的。形象包括視覺元素的各部分,所有的概念元素如點、線、面在見於畫面時,也具有各自的形象。
  平面設計中的基本形:在平面設計中,一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組成,其每一組成單位成為基本形,基本形是一個最小的單位,利用它根據一定的構成原則排列、組合、便可得到最好的構成效果。
  1.組形:在構成中,由於基本的組合,產生了形與形之間的組合關係,這種關係主要有:
  2.分離:形與形之間不接觸,有一定距離。
  3.接觸:形與形之間邊緣正好相切。 
  4.覆疊:形與形之間是覆疊關係,由此產生上下前後左右的空間關係。
  5透疊:形與形之間透明性的相互交疊,但不產生上下前後的空間關係。
  6.結合:形與形之間相互之間結合成為較大的新形狀。
  7.減卻:形與形之間相互覆蓋,覆蓋的地方被剪掉。
  8.差疊:形與形之間相互交疊,交疊的地方產生新的形。
  9.重合:形與形之間相互重合,變為一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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